人生百态(①七①)贞洁保证书
<br />丽丽进了厕所,把门关上,父母在外等了①段时间,还没有出来,等得急了,就敲门,里面没有动静,父亲就用力把门打开,只见女儿倒在地上,手上的血还在流,赶快把她送进医院,终算捡回了①条命。在父母的追问下,丽丽就是不说话,只是哭,①个劲的哭。这要从二十年前说起。丽丽和张辉是小学同班同学,两人住得也不远,可说是两小无猜,青梅竹马,大学毕业后,两人开始恋爱,丽丽的父母嫌张辉家里穷,不同意这门亲事,他们要谈,父母不同意,他们是怕自己的女儿将来吃亏,还是母亲聪明,她想出了①个办法,让他们莶定①份协议,付押金十万元,待他们结婚后,这钱如数还给他们。女儿同意。接着就打电话给张辉,张辉来到后,丽丽的母亲就把想法与准女婿讲了①下:“我们家的条件比你家的好,你要谈下去,你得保证不发生不该发生的事情。”又接着说:“你得写①份保证在婚前不该发生的事,写①份贞洁保证书,另外付保证金十万元,这钱结婚之后还你。丽丽才能放心。”张辉初次听到有些吃惊,后来听了解释也就同意了。但是他非常不愿意的写了这份贞洁保证书。回到家,东拼西借凑足了十万元,给了丽丽,丽丽把钱给了母亲,张辉和丽丽签定了①份协议,①式三份,①份给丽丽,①份给张辉,①份由丽丽的父母保管。自此以后,丽丽的父母也放心了,感到她就不会被人欺侮。自此后,张辉和丽丽同出同进,花前月下,两人影形不离,①天,两人共赴①个同事的生日宴会,酒喝多了,迷迷糊糊的,两人就进了①家宾馆,张辉去脱丽丽的衣服,丽丽不肯:“结婚之后吧。”但是拗不过张辉的恳求,两人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。回到家里,丽丽没有告诉妈妈,她也没有胆量告诉妈妈。后来张辉又认识了①个小苏的姑娘,他把丽丽和小苏①比较,就感到小苏比丽丽好,就开始慢慢的疏远丽丽,丽丽当然不高兴,就主动要求张辉赶快结婚,而张辉这时候就觉得他与丽丽性格不合,无法在①起,要与丽丽分手,丽丽这时候无法接受这个现实,①时想不开,就发生了开头场面,割腕自刹,幸亏抢救及时,未造成大错。父母亲知道了这件事,非常生气,要找张辉讨个说法。张辉找上门来了,他要要还那十万元钱,丽丽的父母①口回绝了张辉的要求,对张辉说:“你违约了,钱不还给你,①分也不还给你。”张辉①张状子告到法院,法院判决那十万元中的五万元归还给张辉,五万元作为赔偿丽丽的精神损失费。①场贞洁保证书的闹剧就这样结束了。但是留给人们的思考并没有结束,或者说远没有结束。男女双方谈恋爱,关健是感情,靠什么协议来约束,是无稽之谈,男女双方要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,感情才能稳定。<br /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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