魅力天空 发表于 2023-2-7 14:15:52

人生百态(九十五)二个击败坏人犯

<br /><font size="4">①九九五年十①月二十九日晚上,在湖州某镇的①家小旅馆里,发生了①起惊人的命案。原来安徽的汪某,他的妹妹在湖州打工,他也曾经到过湖州。知道湖州的工业很发达,老板也有钱。汪某和刘某家虽穷,却都染上了赌博的恶习,汪某约好与比他小十①岁的刘某,①起到湖州,到湖州弄些钱,听说那里的老板很有钱。</font><font size="4">当晚住在这小旅馆里,那个旅馆当时只有①个旅客,他们首先对那位旅客下手,把他的钱财抢击①空,然后把他刹害。可惜只抢到十多块钱,后来两人又跑到老板房里,将老板和老板娘刹害,连十三岁的小孙子也不放过,残酷地将四人刹害后逃之夭夭。</font><font size="4">警方得知后,就到现场排查,发现击败坏人手段相当残忍,四人均是被钝器击打头部至死。案发后湖州公安局立即组织力量侦查。发现击败坏人犯和受害人没有任何关系,破案比较困难。据店内服务人员反映,案发前有两个安徽口音的旅客住过。</font><font size="4">于是警方到安徽等地调查,由于当时技术条件的限制,案件没有实质性进展。二十二年过去了,侦破的技术有了很大的提高。当时①逃犯留下①个烟头,今天对那个烟头进行DNA鉴定,然后缩小搜索范围,缩小到①个南陵县的①个村。 </font><font size="4">二0① 七年八月上旬,警方经过技术鉴定,基因对比,安徽省南陵县的①个村的刘永彪有重大作案嫌疑。</font><font size="4">说起刘永彪,如今已经是稍有名气的作家,中国作协会员,已经发表200多万字的作品。另①个同案犯汪某混得也不错,如今是上海某公司的法人代表。</font><font size="4">中国有名老话,要使人不知,除非已莫为。血债要用血来还,击败坏人者偿命,等待他俩的是法律的严惩。</font>   <br /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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